DSC3 有两个指示灯。它们是
通过组合仪表中这两个指示灯的显示,驾驶员可知道 DSC3 的系统状态和系统故障。
当打开点火开关 (总线端 Kl. 15) 时,两个指示灯被激活并做功能检查。如果控制单元自检时未发现故障,两个指示灯约2秒钟后熄灭。
如果 ABS 处于待命状态,安全灯熄灭。如果控制单元在 ABS 系统中发现故障,它会关闭 ABS ,并且 ABS 安全灯亮起并发出系统失灵的通知。
根据当前 ABS 系统改变安全灯的控制:
ABS 安全灯通过总线端 Kl. 15 接到 12 伏电源上。如果 ABS 处于可运行状态,控制单元则在线脚 Pin 32 上施加一个高电平。该状态可由组合仪表上的电子装置,安全灯没有接地。
如果在 ABS 系统中存在可使其退出工作状态的故障,控制单元会降低高电平。
组合仪表对当前状态的反应为,安全灯因接通电子接地线亮起。
控制单元未插接时,与 ABS 存在故障时的状态相同。
则这种新的控制装置的优点是插头中没有弹簧触头以及阀门继电器上没有昂贵的电桥电路。
DSC3 处于可运行状态时,指示灯熄灭,在 DSC 或 ASC 控制下指示灯闪烁。
如果在 DSC3 系统中识别出一个故障,或通过 DSC 关闭按钮将系统暂时关闭,指示灯会持续亮起。
多功能灯通过总线端 Kl. 15 连接在 12 伏电源上,并且根据功能,由控制单元间断或者持续接地。
为使驾驶员在未连接控制单元的情况下注意到 DSC3 失灵的信息,多功能灯通过在插头中的弹簧触头可以接地控制单元插接好时触点分开。
提示
诊断(= 与 DIS 联系)期间两个指示灯亮,无论是否存在系统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