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速控制可从约 30 km/h 起激活。车辆保持并存储用转向轴开关规定的速度。
定速控制开关由一个转向轴开关和一个轴向按钮组成。
转向轴开关可以向上和向下、向前和向后转换。它在前部和后部位置上各有两个切换档。
定速控制的主要功能是:
功能 |
操作 |
从断开切换到接通并设置当时的速度 |
向前压或向后拉 |
提高速度 |
向前压 |
减小速度 |
向后拉 |
调用最后存储的速度 |
按压轴向按钮 |
关闭定速控制 |
开关短暂向上或向下切换 |
调用已编程的速度 (分级定速功能) |
向前或向后切换到第二个切换档 (用力按下 / 用力拉起) |
最多可以编程设定 6 个独立的期望速度。存储可以在车辆静止时或行驶过程中进行。
当车辆静止时:
行驶时:
最多可以存储 6 个速度。
如果尝试存储第 7 个速度,则组合仪表中所有定速标示闪烁。
为了删除一个已存储的速度,必须先选择该速度。接着持续按压轴向按钮约 3 秒钟。
在分级定速功能已激活时,可以调用已存储的期望速度。
当行驶过程中转向轴开关被向前或向后切换到第二个切换档时,分级定速功能被激活。
通过重新用力按下或用力拉起此开关,每次可切换到已存储的更高一个或更低一个速度。
如果未编程设定任何期望速度,则通过用力按下或用力拉起每次可将速度提高或减小 10 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