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SG 定期保养核对表 (FUP3 检测)
安全系统的定期保养核对表
氢气箱系统在所有 BMW Hydrogen 7 车辆上的使用符合很高的安全标准。为了保证由清洁能源控制单元和专为氢系统调整过的发动机应用软件组成的总结构始终正常工作,务必对安全系统进行定期功能检测。
除了相应的维修说明外,下面列出的核对表可用作正确操作的指南,描述了按时间顺序的检查步骤。旁边测试模块中的检查,以及可读取的状态和在清洁能源控制单元 (CESG) 的控制单元功能中读取故障代码存储器只用于支持该核对表。为了进行各种控制和状态检查 (首先是阀门的状态),需要一个所谓的 ”FUP 盒”。
每次在开始安全系统功能检测前都必须按照维修说明将该 FUP 盒连接到系统网络上!
在开始所有操作前都应拔下 Moviline 控制单元,以防在 FUP 检测期间产生的故障代码存储记录传送到 BMW 中心。在结束所有操作后都必须重新插上 Moviline 控制单元!
提示:
1.) 建议打印出该核对表,并用铅笔对各项手写 ”打钩” 记录连续过程、各个反应以及各个单项检测的记录 ...
2.) 在每个单项检测前以及触发每一个中断标准后 (参见下面) 和每次对 H2 传感器进行吹气后 (参见下面),都必须删除故障代码存储器的故障记忆。当然在开始所有操作前都必须按规定排除存在的故障。
3.) 每当清洁能源控制单元的供电电压中断时 (例如由于拔下电线束插头),都必须全部删除故障代码存储器和信息存储器的记忆。接着必须将该控制单元置于静止状态 (”睡眠模式”)。...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删除因拔下控制单元而产生的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4.) 此外,每次在由于按动 FUP 盒上的开关触发一个中断标准而结束部分检测后,都必须将所有当时按动的开关置于它们的初始位置。
5.) 通过打开燃料箱盖和电流回路适配接口检测:
每次由于触发一个中断标准而结束部分检测后,都必须拆下电流回路适配接口并关闭燃料箱盖,否则不能进行燃料加注许可。
6.) 每次结束部分检测后都必须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发动机,以便能够对气动阀门的蓄压器施加 14 bar 绝对压力!
警告提示 / 务必注意!
必须遵守安全系统检查的所有定期期限!
当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认为所有功能检测都 ”正常” 时,一部 BMW Hydrogen 7 车辆才允许离开修理厂!
不允许忽略任何检测。
下列七项检测是安全系统 (FUP 3) 功能检测的基本组成部分:
- >驻车< 模式下的气体报警装置 (GWA) 检查
- 由气体报警装置 (GWA) 引起的燃料加注中断检查
- 燃料加注过程中的发动机起动锁止检查
- 燃料加注中断检查
- >行驶< 模式下的 GWA 检查
- H2 驱动下发生故障时的反应检查
- 冷却液热交换器 (KWWT) 的结冰检查
检测 1:>驻车< 模式下的气体报警装置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61 35 HX9 发动机室内的氢气传感器以及 RA 6135 H10 车顶衬里中的氢气传感器)。
措施:使两个 H2 传感器 (车内和发动机室) 易于操作。
措施:关闭所有车窗。离开车辆并关闭所有车门。
(提示:如果无线收发器通过一根导线与测试仪连接,则此导线必须穿过打开一个缝隙的车窗。)
措施:准备 H2 浓度为 3.0 体积百分比 (Vol%) 的检测气体以及传感器适配接口。
- 车辆的相应预调节:
措施:拔出车钥匙 (= 总线端 Kl. 0)。
重复措施:在向每个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前将清洁能源控制单元置于静止状态 (”睡眠模式”)。应使用右侧列出的测试模块设置此静止状态。
重复措施:在向每个 H2 传感器吹气前必须将吹气软管插到待检查的传感器上。
- 向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
重复措施:先后向两个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并分别吹气至触发 H2 报警。必须分别在 2.0 Vol% 时触发高浓度报警。必须在下列位置引入检测气体:
提示:到报警触发的时间可以持续最长 10 分钟。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10 (车内传感器)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X9 (发动机室传感器)
- 反应检查:
措施:分别在出现报警后接通总线端 Kl. R 并继续诊断对话 (插上诊断收发器)。
使用测试模块:检查由于 3.) 是否已出现相应 H2 传感器的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 信息存储器记录。
目检:检查车内 H2 报警时侧窗玻璃是否打开。仅在向发动机室内的 H2 传感器吹气时,侧窗玻璃才不允许打开。
目检:检查组合仪表上的显示。自插入车钥匙 (= 总线端 Kl. R) 起才允许出现显示。在发出 H2 报警信号期间才输出显示。
目检:在每次通过向传感器吹气进行重复检查时,检查车门上的四个报警发光二极管是否都闪烁 (这些发光二极管必须闪烁)。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2:由气体报警装置引起的燃料加注中断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16 00 H22 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 RA 6135 H12 NSK 氢气传感器 / RA 61 35 H13 加油管氢气传感器 /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措施:将电流回路适配接口安装到燃料加注侧。
措施:使两个 H2 传感器 (燃料加注连接器上和辅助系统外壳上) 易于接近。
措施:准备 H2 浓度为 3.0 体积百分比 (Vol%) 的检测气体以及传感器适配接口。
- 车辆的预调节:
措施:在车辆上建立燃料加注许可状。采取如下步骤:
- 将车辆置于总线端 Kl. R 激活位置。
- 在氢气箱内产生低于 5.3 bar 过压的内箱压力。
提示:在静止状态下在氢气驱动模式下驱动车辆可以产生此过压。此过压可通过组合仪表上的一个相应菜单或在控制单元功能中读取。
- 确保燃料箱液位 (氢气箱存气量) 低于 80 % (相当于低于 7200 克)。
- 关闭发动机并将选档杆置于 P 位置,以及激活驻车制动器 (EMF)。
- 将车辆置于不存在任何气体报警 - 并且故障代码存储器内也未存储任何气体报警的状态。
- 确保发动机单向阀已关闭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
提示:对于 CESG 一般:关闭的阀门始终反馈一个 0 % 的 PWM 值。
- 确保不存在任何碰撞信号或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有关检测到的碰撞的任何故障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以及确保碰撞传感器 (ISIS) 已激活。
- 确保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气体报警装置的任何组件故障。
提示:如有必要,在继续进行所有操作前必须专业地排除存储的故障。轻微的传感器故障可在必要时忽略、删除。
- 确保车载网络蓄电池以及 CE 蓄电池已足量充电 (即超过 70 %)。
提示:低的充电状态会产生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措施:通过按压燃料箱盖开关两次请求燃料加注许可 (燃料箱盖必须自动打开)。
措施:连接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车辆现在已作好燃料加注准备)。
提示:为了确认电流回路已接通,FUP 盒上的 LED 指示灯 ”SS” 接通。
FUP 盒检查:当气态燃料加注阀 (BEV_G) 和液态燃料加注阀 (BEV_F) 都已打开时,它们必须亮起 (加注氢气箱时这些阀门必须是开启的 - 相应的 LED 指示灯 ”BEV_F” 和 ”BEV_G” 必须亮起)。
- 向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
重复措施:先后向两个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并分别吹气至触发 H2 报警。必须分别在 2.0 Vol% 时触发报警。必须在下列位置使用检测气体: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12 (辅助系统盒传感器)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13 (加注连接器传感器)
- 反应检查:
使用控制单元功能:检查由于 3.) 在每次进行吹气后是否出现相应 H2 传感器的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必须因检测而存储故障)。
目检:检查组合仪表上的显示。自插入车钥匙 (= 总线端 Kl. R) 起才允许出现显示。在发出 H2 报警信号期间才输出显示。
目检:在每次通过向传感器吹气进行重复检查时,检查车门上的四个报警发光二极管是否都闪烁 (这些发光二极管必须闪烁)。
FUP 盒检查:检查燃料加注现在是否受阻。在燃料加注受阻时电流回路必须中断 (先前亮起的 LED 指示灯 ”SS” 必须熄灭)。可通过 LED 指示灯 ”BEV_F” 和 ”BEV_G” 熄灭识别燃料加注受阻。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3:燃料加注过程中的发动机起动锁止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16 00 H22 连接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措施:将电流回路适配接口安装到燃料加注侧。
- 车辆的预调节:
措施:在车辆上建立燃料加注许可状。采取如下步骤:
- 将车辆置于总线端 Kl. R 激活位置。
- 在氢气箱内产生低于 5.3 bar 过压的内箱压力。
提示:在静止状态下在氢气驱动模式下驱动车辆可以产生此过压。此过压可通过组合仪表上的一个相应菜单或在控制单元功能中读取。
- 确保燃料箱液位 (氢气箱存气量) 低于 80 % (相当于低于 7200 克)。
- 关闭发动机并将选档杆置于 P 位置,以及激活驻车制动器 (EMF)。
- 将车辆置于不存在任何气体报警 - 并且故障代码存储器内也未存储任何气体报警的状态。
- 确保发动机单向阀已关闭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
提示:对于 CESG 一般:关闭的阀门始终反馈一个 0 % 的 PWM 值。
- 确保不存在任何碰撞信号或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有关检测到的碰撞的任何故障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以及确保碰撞传感器 (ISIS) 已激活。
- 确保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气体报警装置的任何组件故障。
提示:如有必要,在继续进行所有操作前必须专业地排除存储的故障。轻微的传感器故障可在必要时忽略、删除。
- 确保车载网络蓄电池以及 CE 蓄电池已足量充电 (即超过 70 %)。
提示:低的充电状态会产生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措施:通过按压燃料箱盖开关两次请求燃料加注许可 (燃料箱盖必须自动打开)。
措施:连接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车辆现在已作好燃料加注准备)。
提示:为了确认电流回路已接通,FUP 盒上的 LED 指示灯 ”SS” 接通。
FUP 盒检查:当气态燃料加注阀 (BEV_G) 和液态燃料加注阀 (BEV_F) 都已打开时,它们必须亮起 (加注氢气箱时这些阀门必须是开启的 - 相应的 LED 指示灯 ”BEV_F” 和 ”BEV_G” 必须亮起)。
- 触发中断标准或发动机起动:
措施:执行发动机起动 (尝试)。
- 反应检查:
检查:检查由于尝试进行的发动机起动,燃料加注是否被中断 (燃料加注必须已中断)。此外检查一个激活的起动马达锁止继电器是否阻止发动机起动 (发动机起动必须已被激活的起动马达锁止继电器阻止)。>起动马达锁止状态<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4:燃料加注中断标准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16 00 H22 连接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措施:将电流回路适配接口安装到燃料加注侧。
- 车辆的预调节:
措施:在车辆上建立燃料加注许可状。采取如下步骤:
- 将车辆置于总线端 Kl. R 激活位置。
- 在氢气箱内产生低于 5.3 bar 过压的内箱压力。
提示:在静止状态下在氢气驱动模式下驱动车辆可以产生此过压。此过压可通过组合仪表上的一个相应菜单或在控制单元功能中读取。
- 确保燃料箱液位 (氢气箱存气量) 低于 80 % (相当于低于 7200 克)。
- 关闭发动机并将选档杆置于 P 位置,以及激活驻车制动器 (EMF)。
- 将车辆置于不存在任何气体报警 - 并且故障代码存储器内也未存储任何气体报警的状态。
- 确保发动机单向阀已关闭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
提示:对于 CESG 一般:关闭的阀门始终反馈一个 0 % 的 PWM 值。
- 确保不存在任何碰撞信号或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有关检测到的碰撞的任何故障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以及确保碰撞传感器 (ISIS) 已激活。
- 确保故障代码存储器内未存储气体报警装置的任何组件故障。
提示:如有必要,在继续进行所有操作前必须专业地排除故障。轻微的传感器故障可在必要时忽略、删除。
- 确保车载网络蓄电池以及 CE 蓄电池已足量充电 (即超过 70 %)。
提示:低的充电状态会产生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措施:通过按压燃料箱盖开关两次请求燃料加注许可 (燃料箱盖必须自动打开)。
措施:连接电流回路适配接口 (车辆现在已作好燃料加注准备)。
提示:为了确认电流回路已接通,FUP 盒上的 LED 指示灯 ”SS” 接通。
FUP 盒检查:当气态燃料加注阀 (BEV_G) 和液态燃料加注阀 (BEV_F) 都已打开时,它们必须亮起 (加注氢气箱时这些阀门必须是开启的 - 相应的 LED 指示灯 ”BEV_F” 和 ”BEV_G” 必须亮起)。
- 触发八个中断标准:
重复使用 FUP 盒:接下来将检查 8 个中断标准。在每次触发一个中断标准后都必须立即检查相应的反应 (参见 4.)。在 4.) 中列举的反应适用于每个中断标准 (将对该规则的例外进行注释)。各个中断标准如下:
- 设置大于 5.95 bar 过压的内箱压力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燃料箱压力开关 P_Tank 1 或 P_Tank 2 提高内箱压力。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按动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设置大于 5.95 bar 过压的内箱压力 - 通过同时按动 FUP 盒上的燃料箱压力开关 P_Tank 1 以及 P_Tank 2。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按动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接通点火开关 (即总线端 Kl. 15 接通) 并接着松开驻车制动器 (EMF)。
- 将选档杆不再置于位置 P,或从位置 P 退出置于位置 N。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触发中断标准 20 秒钟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让注满保险装置响应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开关 L_Stop1 或 L_Stop2。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触发中断标准 20 秒钟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让注满保险装置响应 - 通过同时按动 FUP 盒上的开关 L_Stop1 和 L_Stop2。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触发中断标准 20 秒钟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通过向燃料箱输入或供给空气设置小于 0.9 bar 的燃料箱压力。可通过同时按动 FUP 盒上的燃料箱压力开关 P_Tank 1 以及 P_Tank 2 设置此压力。
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按动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模拟一次检测到的碰撞 - 通过将 FUP 盒上的 SBK 开关调到开关位置 1 (>碰撞传感器输入值< 可以通过 CESG 控制单元功能中的查询进行查询)。
- 通过打开电流回路撤消加油站许可信号而取消。提示:FUP 盒上的四个 LED 指示灯在触发中断标准 20 秒钟后都不允许还亮着。
- 检查反应 - 每次触发一个中断标准后都需要:
措施:在每次检测一个中断标准后都必须检查是否分别存储了相关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必须分别在故障代码存储器中自动输入)。
在检查下一个中断标准前必须分别删除存储的故障。
目检:检查组合仪表上的显示 - 氢气驱动模式下一次受阻的发动机起动应可通过组合仪表上一个相应的显示,例如:”H2 系统有故障” 识别。
目检 FUP 盒:检查燃料加注以及氢气驱动模式下的发动机起动现在是否受阻。在燃料加注受阻时电流回路必须中断 (必须通过 LED 指示灯 ”SS” 的熄灭确认)。
提示:上述燃料加注受阻只允许在触发中断标准 b)、f) 以及 g) 后出现!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5:>行驶< 模式下的气体报警装置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61 35 H10 车顶衬里中的氢气传感器 / RA 61 35 H11 行李箱内的氢气传感器 /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措施:使两个 H2 传感器 (车内和行李箱) 易于接近。
确保:为了能够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氢气箱内必须有足够的氢气。
措施:准备 H2 浓度为 3.0 体积百分比 (Vol%) 的检测气体以及传感器适配接口。
- 车辆的相应预调节:
措施: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车辆。
提示:一般适用于:可通过 FUP 盒上 LED 指示灯 ”MAV” 以及 ”BEV_G” 的亮起确认 BMW Hydrogen 7 车辆处于氢气驱动模式。
措施:关闭所有车窗。
- 向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
重复措施:先后向两个 H2 传感器吹检测气体,并分别吹气至触发 H2 报警。必须分别在 2.0 Vol% 时触发高浓度报警。必须在下列位置引入检测气体: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10 (车内)
- 参见维修说明 RA 61 35 H11 (行李箱)
重复使用 FUP 盒:每次触发报警后都必须切换到汽油驱动。可通过 FUP 盒上 LED 指示灯 ”MAV” 和 ”BEV_G” 的熄灭识别汽油驱动。
- 反应检查:
目检:检查在每次 (通过 FUP 盒控制) 手动切换到汽油驱动模式时是否如希望的那样发生切换。应可通过组合仪表上一个相应的显示,例如:”H2 系统有故障” 识别。
使用控制单元功能:检查由于 3.) 是否已出现相应 H2 传感器的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目检:检查车内 H2 报警时侧窗玻璃是否打开。仅在向车内 (车厢) 的 H2 传感器吹气时,侧窗玻璃才允许打开。
目检:检查组合仪表上的显示。自插入车钥匙 (= 总线端 Kl. R) 起才允许出现显示。在发出 H2 报警信号期间才输出显示。
目检:在每次进行吹气时,检查车门上的四个报警发光二极管是否都闪烁 (这些发光二极管必须闪烁)。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6:H2 驱动下发生故障时的反应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确保:为了能够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氢气箱内必须有足够的氢气。
- 车辆的相应预调节:
措施: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车辆。
提示:可通过 FUP 盒上 LED 指示灯 ”MAV” 以及 ”BEV_G” 的亮起确认车辆处于氢气驱动模式。
- 触发一个中断标准:
措施:向燃料箱内输入空气 - 通过同时按动燃料箱压力开关 P_Tank 1 以及 P_Tank 2。必须将这两个开关调到开关位置 < 0.9 bar 过压。
目检 FUP 盒:触发中断标准后两个 LED 指示灯 ”MAV” 以及 ”BEV_G” 必须熄灭。
措施:向燃料箱内输入空气 - 通过同时按动燃料箱压力开关 P_Tank 1 以及 P_Tank 2。必须将这两个开关调到开关位置 > 5.95 bar 过压。
目检 FUP 盒:触发中断标准后两个 LED 指示灯 ”MAV” 以及 ”BEV_G” 必须熄灭。
- 反应检查:
目检:检查在 (通过 FUP 盒控制) 手动切换到汽油驱动模式时是否如希望的那样发生切换。应可通过组合仪表上一个相应的显示识别。
使用控制单元功能:检查是否由于 3.) 而向故障代码存储器内写入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燃料加注受阻” (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燃料加注受阻” 必须写入故障代码存储器内)。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
检测 7:冷却液热交换器的结冰
- 准备工作 / 需要的辅助工具:
措施:打印相关维修说明 (RA 16 00 H24 连接 FUP 盒)。
确保:为了能够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氢气箱内必须有足够的氢气。
- 车辆的相应预调节:
措施:在氢气驱动模式下起动车辆 (检查 FUP 盒上的相应显示)。
- 触发四个中断标准:
重复使用 FUP 盒:接下来将检查 4 个中断标准。在每次触发一个中断标准后都必须立即检查相应的反应 (参见 4.)。各个中断标准如下:
- 将燃料箱温度调整到低于 -30 摄氏度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选择开关 T_WT。
- 将发动机单向阀温度调整到低于 -30 摄氏度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选择开关 T_MAV。
- 将冷却液供给管温度调整到低于 -30 摄氏度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选择开关 T_KWVL。
- 将冷却液回流管温度调整到低于 -30 摄氏度 - 通过按动 FUP 盒上的选择开关 T_KWRL。
目检 FUP 盒:通过触发一个中断标准,必须自动从氢气驱动切换到汽油驱动。可通过 FUP 盒上 LED 指示灯 ”MAV” 以及 ”BEV_G” 的熄灭确认。
- 反应检查:
目检:检查在每次 (通过 FUP 盒控制) 手动切换到汽油驱动模式时是否如希望的那样发生切换。应可通过组合仪表上一个相应的显示,例如:”H2 系统有故障” 识别。
使用控制单元功能:检查是否由于 3.) 而向故障代码存储器中写入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必须已写入故障代码存储记录)。
- 注意事项和备注:
措施:手写记下其他注意事项和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