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照明

车内照明具有的功能包括

部件简短描述

动力模块

动力模块监控车辆的蓄电池充电状态和休眠电流消耗。此外后行李箱盖联锁装置是通过动力模块控制的。信息通过数据总线 K-CAN 外围总线接收和传送。

灯光模块

灯光模块控制并监控车辆照明。信息通过数据总线 K-CAN-SYSTEM 接收和传送。

前部车内灯 (E34) 和后部车内灯 (E108)

车内灯安装在车顶,具有这些功能:

左前脚部空间照明灯 (E61) 和右前脚部空间照明灯 (E62)

脚部空间照明灯安装在侧围中。脚部空间照明灯的控制与前部车内灯一样。

左后照明灯 (E39) 和右后照明灯 (E40)

L 形照明灯安装于车门槛中。发光二极管由灯光模块控制。

左前化装镜照明 (E35) 和右前化装镜照明 (E36)

化装镜照明安装于遮阳板中。翻开或合上盖板时,白炽灯被用开关切换。

中后部化装镜照明 (E144)

中后部化装镜照明安装在车顶中。按下镜子上的按钮并翻开镜子,便打开了白炽灯。合上镜子,白炽灯便关上了。

手套箱照明灯

右前手套箱照明灯安装在手套箱中。当打开手套箱盖板时,手套箱照明灯由一个开关接通。

前部中间扶手照明灯

中间扶手照明灯安装在中间扶手下的箱中。发光二极管由动力模块控制。

主要功能

开关车内照明

用遥控开关:当用遥控器的无线电遥控钥匙接通停车预热装置,前后部车内灯和脚部空间照明灯通过 CAS、CAN 外围设备总线和动力模块接通 3 秒钟。车内灯打开确认了停车预热装置已经接通。

用按钮开关:前部车内灯中的 IB (车内照明) 按钮可以选择车内灯的”打开”、”关闭”和”自动控制”功能。

后部车内灯中的按钮可以独立切换到 ”持续照明打开/关闭”,因为这种白炽灯还用交流电供电。

组合仪表照明和反光照明的亮度调节

组合仪表照明的总亮度在组合仪表中测量。总亮度可以用车内照明灯的亮度调节器电位计在灯开关中降低 10 %。反射照明的亮度也同时被更改。

车内照明灯的控制

车内照明灯的自动控制与一些电路接通和切断条件有关。

电路接通条件:

电路断开条件:

如果有一扇车门敞开的情况下用按钮关闭车内灯,关一下车门之后自动功能再次发挥作用。

变暗打开/关闭功能

变暗打开/关闭功能使得车内灯在打开情况下亮度慢慢从 10 % 提高到 96 %,在关闭时车内灯时其亮度从 96 % 降低到 10 %。用前部车内灯上的 IB (车内照明) 按钮打开车内灯,前后车内灯的变暗打开/关闭功能都起作用。当按下后部车内灯上的按钮,该功能关闭,并且后部车内灯切换到全亮度。该功能可以通过设码而抑制。

用电器断开

汽车熄火时可以打开下列照明:

为了使车辆蓄电池不被用完,当照明灯持久打开着时,关闭点火开关后约 15 分钟,动力模块关闭所有车辆照明灯 (总线端 Kl. R 断开,IB (车内照明)、VA_K、VA_D 关闭)。

接通总线端 Kl. R 或总线端 Kl. 15 或者在动力模块上有一次信号切换,则照明灯重新打开。信号切换包括例如打开一扇车门,打开车前盖 ,将一扇车门解除联锁。

紧急情况中的车内照明

当 ISIS 系统识别到碰撞,约 1 分钟后 IB (车内照明) 通过车内紧急照明的变暗打开/关闭功能持续打开着,用以对可能需要的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关闭车内照明只能用前部车内灯中的按钮通过关闭功能设置或者通过对 ISIS 接通状态复位来实现。

服务功能

 

国家规格